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推动外贸外交的重要领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响应创新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更大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组织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根据《科技部 中国农业银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结合税务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创新,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二、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
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必须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2016年以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突破了一批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一批改革成果并在全国复制推广,在塑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生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
科研组织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中坚力量,承担着突破原创性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破解创新发展难题的重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加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打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决定自2021年3月起,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