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和国资委,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以下简称示范行动),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等有关要求,全面防范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知识产权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现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知识产权制度稳定运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21年,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优化专利考核指标体系,清理完善各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推动外贸外交的重要领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地理标志资源丰富。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承担或者主导开展的,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主要环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服务产品、信息公共服务、数据开放共享、便利化政务服务、政策业务咨询等基
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规划。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明确2021—2022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