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落实中央科技委员会部署安排,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北京航天领域创新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政策先行先试、产品示范应用为驱动,持续完善创新生态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
为加快推进本市新型工业化,推动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厘清权责关系,适当加强中央在知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和规范,培育一批掌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以下统称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
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硬科技创业和服务高精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特制定本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