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我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
为了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我们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一)实质审查阶段的
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
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印发以来,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实践,持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厚植创新创业文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批创新创业高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农业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水利(水务)厅(局)、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厅(局)、气象局、粮食局、海洋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加快推动技术市场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特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