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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做好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8-08 浏览次数:763

工信厅科函〔2018〕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支撑制造强国建设,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18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计划面向产业集中和地方特色鲜明的省市区域,择优认定一批部省共建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二、请各单位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每个单位限推荐2个部省共建平台。

  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分试验检测类和信息服务类两类。申报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请于8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附件2,电子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下载)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电话:010-68205243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邮 编:100804

  附件1:服务平台(部省共建)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doc

  附件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部省共建)申报书.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